近日,广东梅州五华县一中学要求学生签“自杀与学校无关”承诺书,引发社会关注。承诺书提到:“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2月25日,五华县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责令该校立即收回已签订的《承诺书》予以作废处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说明。有网友认为,学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学校怎么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部分,一签了之。也有网友认为,学校应竭尽全力遏止危险,强迫未成年人签字承担责任,是颠倒黑白的做法。▲五华县教育局情况说明截图
新京报:让学生签这样的承诺书,恰恰折射出学校工作方式的简单粗暴,也缺乏依法治学的基本意识。事实上,当前,一些地方之所以存在“只要学生出安全问题,就要追究校方责任”的“校闹”现象,就源于没有坚持依法治学。
“自杀承诺书”风波,如一饷重锤,敲打着学校教育的认知,涉事学校也因此陷入舆论漩涡。承诺书写明:“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短短几行字,暴露了当前学校教育诸多问题,引人深思。
初看,学校像是“受害方”,因近年来,多地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频繁发生,也挑动着公众敏感神经,家校间因此常常陷入纠纷之中。学校因“害怕麻烦”,妄自用一纸“承诺书”来摆脱“责任”,将风险最小化。然而,这种做法不但荒谬,更是冷血。学校首要责任是保护未成年生理心理健康,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学校环境。但涉事学校试图推卸责任,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置之不顾,撇清责任关系,实在有违教育初衷。再深入看,预防学生一些心理疾病带来的自杀应激行为,本是需要多方配合的一套复杂机制,但学校直接责任转移,用“承诺书”掩盖问题,不但不能从根源上预防悲剧,反而激发危险随处流动。再者,学校责任撇清,也会给一些敏感学生带来伤害。学校本是孩子在校的庇护所,遇到伤害,碰上困难时可以倾诉和需求保护。“承诺书”把学生可能遭遇的心理问题“拒之门外”,无疑在脆弱的师生间筑起高墙,让学生感到被抛弃,轻视等,也让家校间有了一道隔膜。五华县教育局通报里,努力纠偏的同时,也多一份温情,开展持续性工作,守护每位学生健康,这才是有责任、有爱、有温度的做法。五华县水寨中学的这场风波,是一次教育警醒。我们学校应用爱和责任来托举孩子,让每个孩子能健康成长。舆情 | 透过吴柳芳、羊毛月事件管窥舆论治理三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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