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紧盯重要节点,强化正风肃纪
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员工
要深化认识、提高警惕
向违规吃请说“不”!
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必须紧盯违规吃喝这个顽瘴痼疾
坚持露头就打、严管严治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经发现
公司纪委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提级处理
违规吃喝那些事
违规吃喝主要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
违规公款吃喝
违规公款吃喝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其表现形式多样,且近年来呈现出更加隐蔽化的趋势。
具体表现:
1. 用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费用;
2. 假借研究交流工作、招商引资之名吃喝;
3. 通过举办会议、培训列支、转移隐匿餐费;
4. 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接待正常开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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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吃喝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带来的是公款大吃大喝、奢靡浪费等现象,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具体表现:
1.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2. 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3. 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
4. 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违规吃喝。
纪法链接
《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条例》修改将“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的“公务”二字删掉,意味着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纪情形适用范围扩大,不限于公务接待,而是扩大到包括公务、商务、外事在内的各种接待活动。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喝
指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属于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的一种典型表现。
具体表现:
1.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2.下级有求于上级时对上级的宴请;
3.工作对象对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宴请;
4.受监督管理一方对监管者提供宴请;
5.下级单位为了获取政治、经济利益对上级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宴请。
纪法链接
《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严明纪律规矩 守住纪律底线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员工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做到“十一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2.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6.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7. 严禁餐饮浪费;
8.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10.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国庆
中秋
花好月圆 家国团圆
刊期:2024年第136期
(总第1676期)
制作:中石化江苏石油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