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名宦邹仪周

文摘   2024-11-13 19: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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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先祖美德·弘扬家族文化


清代名宦 

邹仪周


作者:邹世清

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蕉坑村甲头邹氏家族,诞生一位被世人遗忘而又充满传奇的历史人物——邹仪周。三年前被发现,引发笔者的关注,经查阅历史典籍,寻得他生平有关一些史料,又在今年8月6日专程到镇江市和丹徒区方志委和焦山碑林查询邹仪周在康熙初任丹徒县令的相关信息。湮没于历史长河邹仪周,其传奇人生终于渐渐浮出水面,展现在世人面前。其非凡的才华和崇高的品质,如石韫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

邹仪周,字西斋,生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卒于康熙十三年(1674),顺治五年(1648)举人,顺治十八年至康熙三年(1661-1664)任镇江府丹徒县令。在任三年,慈慧勤敏,清廉正直、广施仁政,政绩斐然。赢得丹徒士民赞誉。康熙十一年(1672),在修纂《康熙延平府志》上倾注心血,是唯一载其名留传存世的巨著。更为可贵的是,康熙十三年(1674)福建靖南王耿精忠谋反时,邹仪周对国家忠贞不渝、视死如归的气节,赢得了后世的敬仰。他的事迹被载入《清史稿》、《大清一统志》、《福建通志》(见文末附件1)、《江苏通志》、《延平府志》、《南平县志》(见文末附件2)、《镇江府志》、《丹徒县志》(见附件3)等史籍之中。


龙图世家  南谷情怀

追溯邹仪周的家族渊源,其祖籍福建省连城县四堡镇,系出泰宁南宋状元邹应龙之后。南宋庆元二年,邹应龙状元及第,历官二十四任,拜龙图阁直学士、端明殿大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等高位。他功于社稷,德行天下,后归隐泰宁,被封为太子少保、开国公,获理宗皇帝亲书“南谷”二字,逝世后谥文靖。

元末,战乱频发,民不聊生。(汀州路长汀县四堡里龙足乡)今连城县四堡镇雾阁村邹郑受(字万义)(邹应龙八世孙)弱冠时,元至正十四年(1354)被汀州府判蔡公安征召入伍,后随福建平章陈友定转战八闽。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陈友定在延平路(今延平区)被俘,邹郑受(字万义)避居南平县大平里峡头(今延平区王台镇蕉坑村甲头自然村)营家室,此后瓜瓞(die)绵绵,遂成聚族而居村落。甲头邹氏以邹应龙先祖任龙图阁直大学士之职,简称“龙图世家”自勉。传承先祖之荣耀,寄望后世耕读传家,崇德尚义,邦家名芳。
根据《南平县志》列女传记载:吴氏,孝廉仪周、庠生仪谟之母,夫亡,周谟俱幼,大家闺秀,德孝淑慧,略通经史,篝灯教子……。邹仪周自幼聪慧过人,熟读经史书籍,才华初显,行为以先祖应龙为榜样,乡人皆赞其成年后必有一番作为。明清时期,南平县大平、资福、天竺三里(今延平区王台镇)常年山寇啸聚,为害乡里,甲头邹氏深受其害。在其曾祖父时代,几乎惨遭灭族。邹仪周在成长的过程中,回顾家族惨痛的历史,感受到官府的腐败和无能。对现今时局的动荡,却无力改变现状。立志考取功名,进入仕途,实现匡扶社稷,为民请命,泽被苍生的理想。隆武二年(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平定福建。顺治五年,时局稍稳,清政府在福建首次开科乡试。邹仪周在母亲与乡亲们的鼓励下,毅然赴福州参加乡试,凭借深厚的学识和卓越的才华,一举成名。是清代延平府学第一位举人。


 施政惠民,异乡留芳

延平府(南剑州)自宋朝出了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理学四大儒,被誉为理学之邦。在宋代文教兴盛。自宋以来南平的学子,多有考取功名者,不乏政声斐然,造福一方,留芳他乡的名吏嘉宦。邹仪周就是便是其中杰出代表。光绪《丹徒县志》在官职志中邹仪周以清代首位名宦载之:邹仪周,字西斋,福建南平举人,顺治十八年任丹徒县,康熙初,请建营房,兵民不扰,士民勒石焦山纪之。归后,死于𦖠逆之难。在清康熙《大清一统志》卷63:镇江府(二)《事闻赠直密阁谥忠襄》目录记载:邹仪周,南平县人,康熙初知丹徒县,请建营房,兵民不扰。征输悉除耗羡,士民勒石焦山纪之。后死于𦖠逆之难。邹仪周以名宦记载于《大清一统志》,表明在清代《江苏省通志》亦有记载。

邹仪周任镇江府丹徒县令时代背景
丹徒,作为镇江府治所在,京杭运河长江入口处,地理位置重要。顺治十八年,时是清王朝定鼎之初,南明势力在江南尚存,政局未稳,有八旗重兵驻防,兵民关系紧张,治安纷扰频发。另发生一起《江南奏销案》:即清廷将上年奏销有未完钱粮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阳一县的官绅士子全部黜革,现任官员概行降两级调用。共计黜降13517人。本催缴上年税赋钱粮是全国性的,但在江南地区江苏巡抚朱国治(任内搜刮无度,江南百姓称其为“朱白地”)是江南第一酷吏,实施最为严厉。在当时人们深感“税赋之重,未有甚于此时者也”。朱国治的恶政,还造成江南田荒地弃数额巨大。邹仪周在这一案件发生后,大概是十一月,由福建巡抚保举请旨,以“题缺”或“调缺”授丹徒令,是清代南平县第一位在外任职的县令。
邹仪周任内清廉正直,勇于任事,克己奉公,以明察秋毫之姿,展露了他县政娴熟治理才能。他在军民安置,社会治安,农田清丈,鼓励开垦种植,减免税赋,救灾等方面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善政一:请建营房,兵民不扰
顺治十六年七月(1659),南明延平王郑成功由长江攻占镇江,九月兵败后,清军八旗至少有三支军队入镇江府丹徒县圈占民房屯住。百姓被迫搬迁,导致民生,兵民矛盾日益尖锐。邹仪周到任后,了解到离开故园百姓困境,上书朝廷,建言朝廷拨国帑择地另建兵营,免除弃田离家居民税赋,朝廷采纳了建议,康熙二年,兑现了丹徒县民迁赋缺,抛弃田亩额赋。在其任期内,完成兵营的建设,被圈占民房的百姓得以重返家园。同时制定防止驻军扰民的条例规范,一时间民怀兵慑,丹徒县治安肃然,兵民关系,满汉间的民族矛盾得以缓解。
  善政二 :征输悉除耗羡
耗羡,又称火耗银,是明清于正规税粮或税金之外的一种附加税。康熙时期一般达到正税的三四成,最高达到七八成,用于地方官府公务开支和大小官员津补贴发放。邹仪周到任后,他深入民间了解民情和江南奏销案的案由。丹徒县乡村田荒地弃随处可见,原因是清廷高额税赋,导致富者贫,贫者逃。只因田不抵赋,力难任役。还有是人为因素,地方官员不作为,如因自然灾害水患造成的农田毁损未核减,农田等级不予变更按高等级赋税,以致受摊赔苦累,农民对荒田垦复心存畏难。邹仪周深知农民安则天下安,农业稳则天下稳 的道理,出台几项惠农政策
1、任内免除耗羡,以邹仪周捐延平府学田段为例,南平县耗羡(火耗)租占比是多少,读者有个直观的认识。邹仪周在未出仕前,就有儒士心怀仁义,好善乐施性格,捐田于延平府学,支助困难的学子。他的义举记载于《延平府志》:顺治十一年,本学举人邹仪周助苗田四段,坐落:五墩赔子坑,----。年收租银二两三钱八分五厘,内除完粮仓米(正税),称头火耗(附加税)使用一两,实收银一两三钱八分五厘。火耗占租银收入是百分四十二。丹徒作为镇江府附廓县,是清朝重税区,应该不会比南平县少。耗羡高,田不抵赋,力难任役,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农田清丈,更正黄册,对不实农田进行核减,农田的不实的等级进行更正,一经堪明实数,登记入档,上报户部,疏消豁免荒田原有的数额。
邹仪周免除耗羡、农田清丈举措,大大减轻百姓税赋,受到士民的拍手称赞。农民对荒田复耕信心恢复,有力促进农业的发展。
善政三、 抗灾救灾
康熙三年,丹徒境内遭遇严重旱灾。邹仪周心系受灾民众,深入乡间,核实全县受灾农田面积和人口,统计后向上级上报并陈述灾情,力主免除丹徒县受灾区域的赋税或缓征钱粮,七月初八上报灾情折子,初十迅速得到康熙皇帝的批复(注:该折子记录在江苏巡抚韩世琦著《吴抚蔬草》之中)。与此同时,邹仪周捐献俸禄,联合丹徒士族、富绅,开官仓、义仓赈济灾民,支助种子,帮助灾民恢复生产。使灾民得以平稳渡过难关。其忧民之心,爱民之举,丹徒百姓铭记在心。


一江明月  两袖清风

邹仪周任内免征耗羡,在清初地方官员实属罕见。康熙二十四年,吏部才提出:督抚等保举府州县官,须保证两条,其中一条,是在册内填上一项,被保举人“无加派火耗”的字样。如保举不实,对保举人予以处分。吏部这项规定,邹仪周早在24年前就自觉恪守。作为一位七品官员,惜民生之维艰,为民着想,悉除耗羡,在当时极为难得。史书载:康熙皇帝和朝廷要员对地方加派税赋多有看法。康熙四年三月,康熙皇帝痛斥说:“地方官贪婪者多,征收钱粮,加添火耗等行为,借端肥己,献媚上官”。康熙六年,内弘文院侍读熊赐履也指出 “私派倍于官征,杂项泛于正额,民不苦于正额之有定,而苦于杂派之无穷”等问题。清朝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在《示亲民官自省六戒》中有杜私派一条提到:至于任意苛敛,种种诛求,乘机自利,不啻为盗取人,定然自有后祸,是不可不戒。邹仪周与于成龙同是顺治十八年任知县,在劝耕励农,社会治安,严禁火耗银等县政治理颇有相似之处。其廉洁可与清代第一廉吏于成龙相媲美。

上图:乾隆版《福建通志》邹仪周传略 注:本志载由邹春松提供

免征耗羡:表明他匡扶社稷,深恤民隐,为民请命,不徇私利,廉洁奉公为己任,轻徭薄敛,施政惠民,践行入仕为官,泽被苍生的理念。他深知官清则民安,在他的治理下,丹徒县风清气正,民生安康,社会秩序井然,因而深得丹徒士民爱戴。丹徒士民在他离任后,于是在焦山镌刻其功业,以作纪念,其中有“一江明月,两袖清风”之语,正是其清廉无私、为民造福的真实写照。(注:该石刻以毁失)

坚守节义  宁死不屈

康熙十三年三月(1674),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州举兵反叛。耿精忠叛乱之初,听闻邹仪周贤名,令伪都督曾养性招揽其共谋大业。然而,邹仪周对反贼自私自利、涂炭生灵的行为深感痛恶,面对耿逆的高官厚禄诱惑,他严词拒绝,不为所动。逆党恼羞成怒,不幸被捕入狱。在狱中,他遭受了严刑酷打,但始终未曾屈服。面对耿逆的威逼,他大义凛然,痛斥逆党,彰显出非凡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最终,因伤势过重,呕血而亡。邹仪周在生与死的择决面前,践行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信仰,向死而生。他是延平府诸县在“甲寅耿变”唯一殉难的名贤。

上图:嘉庆版《南平县志》邹仪周传略  注:本志载由邹春松提供

康熙十五年(1676),康亲王杰书平定耿乱,对闽中殉难者上报朝廷,给以抚恤。邹仪周之死,朝廷以“抗志不从,忠节可嘉”褒之,并赐牌匾告慰其家人。邹仪周坚守节义,宁死不屈的精神,成为后世传颂的典范。其忠贞不渝、视死如归的气节,犹如璀璨的星辰,永远镌刻在志书的历史的星河之中。 

功昭日月  名垂青史

上图:光绪《丹徒县志》官职志-名宦 国朝(清朝)首页 邹仪周位列首位

乾隆二年《福建通志》、乾隆三十年《延平府志》:邹仪周,字西斋,南平人,顺治戊子举人,知丹徒县。清白明敏,遇事敢言,士民勒石焦山,有“一江明月,两袖清风”之语。后致仕归,甲寅耿变,被拘下狱,坚志不从,呕血卒。
嘉庆《南平县志》:邹仪周,字西斋,南平人,顺治戊子举人,知丹徒县。慈惠勤敏,遇事敢言,士民勒碑焦山,有“一江明月,两袖清风”之语。后致仕归,甲寅耿变,被拘下狱,备受酷刑,坚志不从,呕血卒。
《清史稿》:……同时闽中殉难者:……南平举人原任丹徒令邹仪周,皆不受伪职……仪周为所执,不屈死。
清康熙《大清一统志》:邹仪周,南平人,康熙初知丹徒县,请建营房,兵民不扰,徵输悉除耗羡,士民勒石焦山纪之,后死耿逆之难。


石碑虽蚀   墨香犹存

史载邹仪周学术成就一 :《焦山古鼎铭文》碑刻

焦山古鼎依据《光绪丹徒县志》记载是西周宣王时期的文物,学名无惠鼎。简称焦山周鼎,内有铭文九十四字,蚀一字。在镇江焦山,周鼎和被历代书法家尊称大字之祖《瘗鹤铭》最为著名,是焦山镇山之宝。

在镇江焦山碑林,有一块是邹仪周《焦山古鼎铭文》碑刻(附图4)。内容分三个部分:

1、古鼎古篆铭文拓片。2、古篆铭文释文。3、邹仪周所写的跋。

上图:镇江市焦山碑林展馆游廊嵌置墙上邹仪周《焦山古鼎铭文》石刻

该碑刻由镇江府通判程康庄(字坦如,别号昆仑,清代著名诗人,文学家、书法家,清初被誉为“四大家之一”,在江南有“诗伯”之称),雇刻匠临摹邹仪周的字体于康熙三年(1664)刻成。距今整360年。石碑已斑驳,周鼎释文楷书还有些字未剥蚀,楷体字端庄大方,刚正有力,字形俊秀,流畅自然。跋文刻字基本分化脱落,但邹仪周(繁体)和石刻印章尚依稀可辨。所幸的是碑刻的释文和跋文均在《焦山志》中有记载。此碑刻见证岁月沧桑与炮火的洗礼。不幸的是焦山周鼎在抗战时期遗失。碑刻最初置于焦山定慧寺,今保存在焦山碑林游廊墙上,标注《清.焦山古鼎铭文》,是镇江市历史文物。供游人参观游览。释文也收录于《光绪丹徒县志》。是目前笔者所见到邹仪周唯一传世作品。
     邹仪周《焦山古鼎铭文》石刻,不仅具有书法艺术价值,更具有文献价值和历史价值。在清初,起到宣传,传播的作用,引发全国知名金石考、古篆学者的关注,纷纷在邹仪周《焦山古鼎铭文》石刻上拓片,用来译释铭文。民国时期,郭沫诺也曾对焦山周鼎铭文进行过译释。在焦山碑林(全国四大碑林之一)众多书法家石刻中,邹仪周占有一席之位,是南平书法界迄今闻所未闻的轶事,也是南平书法史上未被发现的书法名家。百度和头条有邹仪周兽面端砚文物展示,标注清.书法名家可能就源于他的《焦山古鼎铭文》石刻。
下图是《光绪丹徒县志》记载的邹仪周古鼎石刻及焦山周鼎铭文释文

书香门第  纂志世家

邹仪周父子学术成就二 :康熙《延平府志》、康熙《南平县志》  

邹仪周家族,一门六代,除本人是举人外,后代出四贡生。邹仪周重视子女的教育,常给子女讲述先祖邹应龙小时家贫,无钱买书,借书抄录典籍,苦读中状元的故事,来引导子女。子知父苦心,自觉勤奋读书,长子邹廷韶在康熙十一年为县学拔贡、四子邹廷机在康熙五十四年为县学岁贡;两个来孙:邹元振、邹元抡不因父辈(注:元孙邹光泰因高祖邹仪周为国殉难,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荫封为恩骑尉)因袭获爵而不求上进,自立求功荣,亦获得贡生身份,均在《南平县志》选举志中记载。邹仪周祖父邹天明字国恩,因孙荣而封赠文林郎。邹仪周家族是当时南平县少有的书香之家。除了长子邹廷韶进京国子监就读失联,其后辈三位也学有成就。

邹仪周先后两次参加延平府志修纂:顺治十六年《延平府志》编修、康熙十一年68岁出任《延平府志》主纂之一。邹仪周到老笔耕不辍,为完成府志的纂修,呕心沥血。邹仪周的言行身教,不仅影响着他的家族成员,更激励着后人不断前行。其后代以其为榜样,为家族的荣耀增添了新的光彩。儿子邹廷机继承了父亲的志向与才华,出任了康熙五十七年《南平县志》主纂。该志的体例格式由邹廷机、翁兆行首创,志目完备,结构严密,后续的南平县志皆沿袭该志的体例志目稍作增减。邹仪周的来孙,邹元振也参与了嘉庆年间《南平县志》的编纂工作,他选拔召集南平县优秀学子,到各乡采集入选县志的素材,为嘉庆《南平县志》志书编纂提供翔实入志资料。邹元抡是道光年间的南平教喻,为南平县的教育事业尽责尽职。邹仪周家族,是今南平市鲜为人知的修志世家,在延平府、南平县修志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延平区原方志委副主任、南平市文联常务副主席、作家协会主席、政协常委、福建省七、八届人大代表、研究延平历史学术泰斗刘光舟老师给予了高度评价:“父子修志,在南平历史上没有先例,更何况三代皆如此。地方修志,聘为主纂者必须具备才华、学问、见识三者之长,且所聘人员皆是地方德高望重宿儒、名贤,延平区王台镇蕉坑村甲头邹氏在延平是清代初期(顺治、康熙两朝)文化名门之典范”。
福建省诗词学会理事、福建省南平市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南平市延平区诗词楹联学会会长李宗北先生看了邹仪周事迹作诗赞:
延平府志列其名,邹氏族群源派耕。
慈惠为施勤敏政,廉官尚俭德操评。
一江明月丹徒挂,两袖清风远宦英。
耿直钢坚归致仕,秉承祖训嗣孙擎。


来源:邹氏春秋


审核:邹序仪、邹明、邹锡尧、邹常举、邹海兵、邹光权(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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