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

文摘   2024-10-29 17:36   陕西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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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通过强化外部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今年以来,该院邀请73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及相关活动39件次,监督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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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监督范围,做到“四大检察”全覆盖。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从刑事条线包括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看守所巡回检察,主动向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和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拓展,全面覆盖四大检察,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全面全程有序参与司法活动,为处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堵塞监管漏洞提供参考意见。

丰富监督内容,实现从“办理”向“治理”转变。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常态化参与检察建议提出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督促落实等工作。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正面宣传作用,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共建共治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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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监督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该院还建立健全检察工作通报机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报告,司法办案总体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该项工作中各部门的衔接配合、人员配合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回头看”,为检察机关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新思路;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开展监督,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全程旁听庭审后,对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作出中肯评价,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展现检察机关对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诚恳态度,赢得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好评。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办案理念的重要体现,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实质化,把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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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李梦捷

编辑 | 蔡始珉

审核 | 吴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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