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有关行政部门、未成年监护人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和家庭教育令,旨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督促未成年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一是加强对文身行业的源头管理,对违反《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鼓励全员参与抵制未成年人文身,对发现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主体积极举报,消除监管盲区;三是保持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在子女抚养教育上亲力亲为,加强亲子陪伴;二要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三要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四要尊重差异、科学引导,营造平等交流、给予尊重、相互理解的成长环境,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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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剑峰、李一示
来源: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周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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