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选派38名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法治副村长”人选,深入乡村一线,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长,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一、强化服务意识
提升为民之“旨”
县司法局“法治副村长”第一时间到所选派的村委会正式“持证上岗”,通过与村委会人员及人民群众见面交流座谈,全面掌握集体村务、治安状况、矛盾纠纷、特殊群体等村情社情,了解群众法治需求,并针对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以及基层治理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熟悉村情社情,理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
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法治副村长”积极参与乡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面对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突出矛盾纠纷案件,他们注重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所需,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通过“零距离”交谈、讲理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问题,促进乡村和谐。
三、加强法律服务
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村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公布联系方式等,便于村民随时咨询,有效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治副村长”作为基层治理的新力量,在推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创新了基层法律服务模式,有效发挥了法律专业人才优势。通过这些工作,“法治副村长”在澜沧县的乡村振兴道路上发挥了有力作用,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发展之路。
审核: 叶 蓉、杨卫民
责编: 刘菡清
编辑: 肖剑峰、李一示
来源: 澜沧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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