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风采丨普洱市2家单位、2名个人荣获“八五”普法表扬

政务   2024-11-15 18:00   云南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司发通〔2024〕7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其中,普洱市2家单位、2名个人荣获表扬。



一、突出表现的单位(普洱部分)


云南省宁洱县司法局

中共云南省普洱市委政法委



二、突出表现的个人(普洱部分)




毕晓东(彝族)  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

戴璐(女)  云南省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审核:   叶   蓉、马胤潇

责编:   刘菡清

编辑:   肖剑峰、李一示

来源: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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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
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员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和综治、维稳各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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