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西藏拉萨1人吊顶作业2米高人字梯坠落死亡!

文摘   2024-11-18 08:08   北京  

2024年11月10日西藏拉萨1人吊顶作业2米高人字梯坠落死亡!

自治区安委办关于高坠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地(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4年11月10日,拉萨市城关区兄弟百货大厅进行吊顶作业时安装工人从2米左右高的木质人字梯上坠落,导致1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安装工人在高空作业中未佩戴安全设施,失稳导致坠落身亡。事故间接原因:一是现场施工人员未办理高空作业证,违规冒险作业。二是施工现场负责人不知晓高空作业相关规范要求。三是施工企业未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维作出批示:高空作业应采取现场监护措施,此类事故在我区多发,造成人员伤亡令人痛惜,请自治区安委办将此类典型事故在新闻媒体上通报提醒,敦促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

截至目前,我区连续发生8起高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8人死亡。(4月16日阿里地区日土县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结则茶卡盐湖矿区万吨锂盐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发生1起高空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8月14日那曲嘉黎县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发生一起从货梯上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8月31日林芝市巴宜区牦牛广场迎宾大道247号云客轩茶楼在进行施工打孔过程中发生1起高坠事故,导致1人死亡、9月7日那曲县嘉黎县中学迁建项目,1名施工人员从外围墙跌落,导致1人死亡、9月14日林芝市巴宜区西藏鸿至商贸有限公司雇佣工人在山上进行砍树作业时,发生高坠事故,导致1人死亡、9月29日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在建110KV变电站施工中,发生1起高坠事故,导致1人死亡、10月4日日喀则仲巴县帕江乡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阳光棚顶作业过程中,发生1起高坠事故,导致1人死亡。)占总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9.5%、16.7%,从这8起高坠生产安全事故来看,充分暴露出当前施工安全管理仍存在短板,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不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履职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矿、商贸、交通、水利、通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高坠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遏制今年以来我区高坠事故一而再、再而三频发多发势头。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汲取此类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切实解决施工现场作业行为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开展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重点自查建筑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帽、安全带等防高坠用品使用情况,临边硐口、基坑周边、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大风、大雾、暴雨等极端天气暂停高空作业等执行情况,不断提升防高坠“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紧盯在建工程项目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项目外包、三级安全教育、高处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等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持续开展“拉网式”执法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打击高空无证作业、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防护、违反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教育培训考核,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不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坚决克服习惯性无后果违章行为。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企业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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