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政策要求,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规范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通信学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应用产业促进联盟、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等单位组织编制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指引》(简称《合规指引》)。现将《合规指引》印发给你们,供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时使用,共同维护数据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录
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建设概述
1.1 数据安全合规建设目的
1.2 数据安全合规建设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术语和定义
2 数据分类分级
2.1 数据调研
2.2 数据梳理
2.3 数据分类
2.4 数据分级
2.5 目录报备
2.6 目录动态更新
3 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3.1 数据安全组织架构
3.2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3.3 权限管理
3.4 内部审批、登记
3.5 系统与设备安全管理
3.6 容灾备份
3.7 合作方管理
3.8 日志管理
3.9 监督检查
3.10 配合监管
4 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
4.1 数据收集 4.2 数据存储 4.3 数据使用加工 4.4 数据传输 4.5 数据提供 4.6 数据公开
4.7 数据销毁
4.8 数据委托处理
4.9 数据转移
4.10 其他事项
5 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处置
5.1 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5.2 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告
5.3 数据安全风险处置
6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6.1 制定应急预案
6.2 开展应急演练
6.3 数据安全事件报告
6.4 应急响应
6.5 先行处置
6.6 总结上报
6.7 数据安全事件告知
7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7.1 组建评估团队
7.2 确定评估范围
7.3 制定评估方案
7.4 实施风险评估
7.5 形成评估报告
7.6 评估时间及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7.7 风险评估特殊场景
8 数据出境安全管理
8.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8.2 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
8.3 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8.4 个人信息出境的注意事项
8.5 数据出境的豁免情形
8.6 遵守出口管制要求的合规义务
8.7 境外执法或司法机构调取数据时合规义务
9 数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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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工信部网安〔2024〕82号《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
GB/T21109.2-2023《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2部分》 IEC61511-2-2016
一图读懂 |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版)五问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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