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名单 | 退,还是不退?
文摘
2024-09-12 13:45
江苏
35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论证评估,向平台提供新增融资,需融资平台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依赖地方政府信用向融资平台提供融资。-----这说明,35号文并未绝对限制金融机构向名单内融资平台新增融资。虽然35号文并没有完全限制融资平台新增,融资平台并非绝对不能新增。但是,各地却非常积极地操作城投退出融资平台名单。为了避免出现乱操作,网传监管已下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的通知》。大家回忆一下,35号文的融资平台名单,是去年6月底各省汇总上报的,其中包含融资平台和按融资平台管理的国企。而这个按融资平台管理的国企,大多数是去年6月30日地方政府才报上去、进入融资平台名单的。这报进去刚1年,又忙着往名单外弄、忙着出名单---这是折腾啥呢?闲的?这一天天的,你不忙谁忙?我告诉你,地方政府可不傻。报进去,享受了“金融机构支持到期债务借新还旧”的政策便利;退出了,则一方面可以完成“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的任务,一方面又可以以”非平台“的身份获得新增融资的便利。
因为,35号文虽然没有明确限制融资平台新增,但是”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要求,使得各地监管和金融机构对于名单内融资平台新增融资,均采取了十分从紧的态度。而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则既可以完成”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的任务,又可以完成”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任务。简直不要太妙!它都不是融资平台了,它的债务当然不能再统计在融资平台债务规模里。你看,我这一简单的操作,一石两鸟。过不了半年,我就可以漂亮地打报告:我市完成了压降融资平台N个,压降融资平台债务N元的任务,目前,我市仅剩融资平台N个,债务合计N元,较2023年6月末分别下降N个、N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且慢!有人说了,退出融资平台名单,需要将承担的政府隐性债务偿还完毕,那是一个简单的事吗?你能办的到吗?我确实办不到,现金偿还,很难有人办到。但你也不要忘了,隐债偿还,除了实实在在以现金偿还之外,还有其他两种方式:一种是争取政府置换债券额度,以显性债置换隐性债;另一种方式,是把政府的隐债转化为企业的经营债。隐债置换为显债就不说了。隐债置换为企业债,那不是增加了企业债务吗?那岂不是不仅没有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还新增了融资平台债务?
在这个政策当口上,如果区域的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还增加了,你这不是撞枪口上了吗?这你就有点概念不清了。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包含承担的政府隐债和融资平台自身的债务。比如,某融资平台账面上有100亿债务,其中30亿是承担的政府隐债(已纳入隐债系统或明确由政府偿还),另70亿是平台自身的债务。现在把那30亿转化为平台自身的债务,统计该融资平台账面上的债务还是100亿,并没有新增。
何况,我们前面也说了,它都不是融资平台了,它的债务还能统计在融资平台债务规模里吗?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退出名单。理由是这些年融资平台的名声虽然不好听,似乎犯了大错一样,但实际捞到的好处不少。金融机构对于融资平台实际还是另眼相看的。没有了融资平台这个金衣马夹,我就泯然众人矣!以我自身的财务状况,恐怕不仅新增,连借新还旧都困难了。融资平台这个招牌不能丢!这你就有点思想僵化了。别忘了,名单内不少融资平台是去年6月底才进去的,这一年多就又要退出来了。这说明,进与退,不过是一念之间。
城投怎么办
葛大爷只关注三件事:城投!城投!还是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