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意见》原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意见( 淮府秘〔2024〕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顺畅的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能力、发展内生动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稳健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化转型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
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为关键,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有效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国企法人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两级以内,特殊情况经市国资委批准可延伸至三级。市属国有企业合并重组业务同质的子公司,清理处置无实质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优化完善企业内设机构。突出精干高效、合理配置,对市属国企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压减与转型发展无关的机构、人数,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8个。围绕主责主业,充实加强产业发展、法务财务等人员力量,组建产业发展部(招商部)、投融资部等。规范企业人员招聘。严格审批新招人员,市国资委每年初汇总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年末向市政府专题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于服务型人才,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予以解决。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投融资决策机制
建立分层决策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决策行为。科学编制年度投融资计划。每年10月底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下一年度投资、融资计划,经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投融资领导小组、市政府批准实施。规范投资决策权限。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由企业按规定程序决策,金额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后报市投融资领导小组批准,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经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严格控制融资成本。建立国资国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动发展机制,强化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可行性评价,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融资成本稳步下降,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债券等社会平均融资成本。
三、建立健全合规有效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突出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严控运营成本、严控低效投资、严控债务风险,坚决完成存量债务化解任务。市国资委建立清单化国企债务风险化解、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定期调度机制,提请市政府进行月调度。规范企业新增融资行为。企业新增融资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得依赖地方政府信用,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严控国企债务增量增速,将债券规模逐步调整至与我市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匹配,严控通过各种渠道新增非标债务。盘活资产资源。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台账,“一地一策”“一资一策”“一股一策”制定盘活利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和盘活时限,专班专人、按月调度盘活情况。理清市属国有企业与各区、园区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提升经营收入、争取化债政策等手段,持续优化债务期限和成本结构,推动企业债务利息由高变低、信贷周期由短变长、存量资产由死变活。
四、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目标体系,严格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办法。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债务化解、审计整改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结合行业特点,“一企一策”设置考核指标、权重,并进行严格考核。市国资委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转型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的的企业负责人,按照年薪分配系数加大激励奖励力度。完善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市属国有企业制定职工薪酬考核奖惩办法并报备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加强企业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薪酬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五、建立健全全覆盖的国企监督机制
强化国企监督,加快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工作闭环。加强国企队伍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强化协同监督合力。全面提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运用水平,重点监督国企“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投资融资、产权变动、大额资金等内容。市国资、发改、自规、公管、住建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对国企项目建设、产业投资等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国企审计监督。完善以政府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体系,市审计局会同市国资委每年对市属国有企业项目投资、资金资产资源盘活等开展全面审计。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对长期未完成整改、屡审屡犯的问题开展跟踪审计和整改“回头看”。
市属国有企业制定本企业具体管理办法,各县区(园区)参照执行。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