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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等相关规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近年来案件仲裁费及代收鉴定费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付对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已生效仲裁案件,且符合退费条件尚未退费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统计,请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予以退付。
二、退付流程
退费当事人联系案件仲裁秘书办理退费手续。当事人为公民的,需提供签字并捺印的收款收据及个人账户信息;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财务章收款收据及对公账户信息;若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且需退至经营者个人账户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联系办理退费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仲裁费退费明细表
2.代收鉴定费退费明细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撰 稿:任 超
审 核:陈剑锋
供 稿:行政部
编 辑:袁莉华
审 核:王金涛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
哈尔滨金融仲裁院
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
哈尔滨冰雪旅游体育商事仲裁院
哈仲
哈
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温馨提示:
如您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员或仲裁工作人员存在故意刁难、索要钱财、违反法律、违反仲裁规则等情形,可向本会监督管理部进行投诉。
监督管理部电话:0451-82815772
邮箱:hebzcw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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