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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 维信 求实 贵和
按照司法局党组提出的“抓党建、促队建、强案件”的工作要求,2024年12月27日下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开展了第六期培训活动。监督管理部代洪雨同志进行了主题为《公证选取鉴定机构流程》的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提升仲裁秘书对鉴定流程的掌握,规范仲裁案件鉴定机构的确定,从而提高案件审结效率。
为提高选定鉴定机构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本会自2025年1月1日起采用公证的方式选取鉴定机构。此次业务培训中,代洪雨以仲裁案件的鉴定程序为切入点,围绕公证抽选鉴定机构及对鉴定费用进行资金保管公证,从鉴定申请送达、鉴定机构的确定方式、鉴定机构受理响应时间到最终的鉴定意见作出等,详细阐述了优化后的鉴定流程和程序。
2025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将继续深入优化仲裁服务,不断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多措并举,坚定不移的向实现仲裁高质量发展迈进。
撰 稿:代洪雨
一 审:夏世超
二 审:关克鑫
供 稿:监督部
编 辑:车韵婷
校 对:袁莉华
审 核:王金涛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
哈尔滨金融仲裁院
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
哈尔滨冰雪旅游体育商事仲裁院
哈仲
哈
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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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温馨提示:
如您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员或仲裁工作人员存在故意刁难、索要钱财、违反法律、违反仲裁规则等情形,可向本会监督管理部进行投诉。
监督管理部电话:0451-82815772
邮箱:hebzcw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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