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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下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第七期业务培训活动。审理部孟乡同志对2025年版仲裁规则进行逐条解读,此次业务培训由王金涛副秘书长主持,全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仲裁程序规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就仲裁程序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及仲裁庭如何进行仲裁程序设定了规范,便于纠纷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同时,仲裁规则也是司法审查的重要依据。新修订的仲裁规则经充分研究论证,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从实践出发,更关注仲裁案件的服务和优化程序管理。此次培训就仲裁规则的修订内容、修订目的和具体操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有助于仲裁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新规则的快速、准确把握和运用。
为不断加强案件质效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仲裁办将持续开展新制度的集中培训和学习、考核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评查工作,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撰 稿:孟 乡
一 审:刁 琳
二 审:关克鑫
供 稿:审理部
编 辑:车韵婷
校 对:袁莉华
审 核:王金涛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
哈尔滨金融仲裁院
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
哈尔滨冰雪旅游体育商事仲裁院
哈仲
哈
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温馨提示:
如您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员或仲裁工作人员存在故意刁难、索要钱财、违反法律、违反仲裁规则等情形,可向本会监督管理部进行投诉。
监督管理部电话:0451-82815772
邮箱:hebzcw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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