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两项指数”
(通讯员 饶晓丹)“方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适用假释。”
2024年5月,方某作为3名未成年子女的母亲,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依法从宽适用假释情形,综合其服刑表现,被依法予以假释。3个没人照顾的孩子,回到了妈妈的怀抱。
如今,已是金华中院探索审判新路径,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第3年。
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怎么认定?对即将回归社会的罪犯,再犯罪危险性怎么评估?这些矛盾和问题,给办案人员造成极大困扰。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向阳提出,要致力于打造减刑假释实质化改革的新格局,敢于先行先试,探路领跑,不断推进权力规则化、数字智能化、治理一体化,破除原有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
对此,全市法院确定了“标准统一、精准管理、科学评估、智能审判、前移后伸”的改革总体思路,借助数字化变革撬动引领治理理念、工作流程和体制机制的全面革新。
2023年初,金华中院联合辖区监狱、有关高校等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设置罪犯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指数”和“再犯危险评估指数”两套智能量化指标。其中,“确有悔改表现指数”从罪犯“认罪悔罪情况”“遵守监规纪律”“参加学习教育”“接受劳动改造”四方面情况进行量化,结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综合评价其是否确有悔改。而“再犯危险评估指数”分“惩罚性、矫治性、修复性、预防性”4类因素26项指数进行量化赋分,科学评估罪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确定其是否存在再犯罪的危险。
金华中院与金华监狱相隔15公里,“两年来,这段路我们走了太多次。”每周的会商让金华中院减刑假释庭干警对这段路早已熟悉,改革路上“成长的烦恼”总是始料未及,新情况、新难题总是需要多方调研论证,在这种“双向”“多向”会商交流下,评价模型日益完善、成型。
构建“两项指数”还只是第一步,如果没有大数据的支撑,“指数”也只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金华中院率先打造“减假全域数智协同综合应用”,并着力破除各部门间的数据、业务壁垒,与监狱、检察院等办案系统全面贯通,构建罪犯画像、流程监管、智能辅助裁判等应用场景。
金华中院减刑假释庭庭长胡照这样介绍应用,“在数据‘全量采集’的基础上,应用系统全面分析罪犯信息,形成精准画像,并智能提出裁量建议,及时准确高效辅助法官办案。同时也设置法官裁判与系统智能评价偏离度分析功能,对偏离度较大案件,还要通过院庭长阅核等方式进行介入管理。让数字说话,但不要让数字作决策。”
由此打造的大数据评价模型,经对金华地区1万余名罪犯试点验证,减刑假释的合法性审查准确率达到100%,效果性审查与法官办案匹配度达到95%。经测试,在该应用的辅助下,法官审查单个案件材料的用时缩短40%以上,平均办案时长缩短60%以上。
围绕实质化审理要求,金华中院探索减假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速办、类案快办、疑案精办”。探索社会化评估机制,由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库,对罪犯是否适宜减刑、假释进行专业领域评估,并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探索依法履职容错免责机制,有效调动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兜底保障干警履职。
从线上智审流程倒推线下流程规范。法院与监狱共同明确立案审查、开庭审理、集中庭询、补充调查、文书送达等5大办案流程和36项审查重点,组织有关监狱民警庭审履职、证人出庭作证的研讨培训5次计120余人。审判流程的重塑,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赋能增效。
此外,通过“三进活动”,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后半篇文章”。“案例进监区”,减刑假释典型案例在监区发布;“法制进监区”,《“预防再犯罪”法官提示手册》这本小册子已发放千余份,其中法官的叮嘱,希望用真情促罪犯新生;“帮扶进监区”,法院通过联合帮教中心,耐心引导、谆谆教诲,接力帮教罪犯2200余人,共同为罪犯改造创造积极环境和条件。
金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楼常青表示:“规则重塑、流程规范、协同治理三频共振,聚合起推动减刑假释工作驶入‘快车道’的强大能量。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坚持‘前移后伸’原则,加强监狱帮教、社会矫正等环节的对接联通,不断校正摆渡罪犯回归社会所应把握的尺度和力度,续写减刑假释工作新篇章,为创造更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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