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未”你而来——我市开展“与法同行”法治进校园活动

文摘   2024-09-14 18:23   河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10日至12日,禹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走进我市中小学校,开展“与法同行”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由禹州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张高勇主持,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郭红伟,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何浩强,法工委干事张兵,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靳奥莅临活动现场。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郭红伟分别从培养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思想品德塑造和健康人格养成、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强化法治观念等方面,阐释了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活动强调各级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得力预防措施,组织运用好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常态化预防校园青少年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总结校园法治教育经验,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靳奥检察官围绕9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以案说法,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拒绝校园欺凌三个方面,向同学们详细的讲解了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不仅拉开了新学期教育教学的序幕,更以身边典型的案例为警示,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多方共建、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统筹连俊强

编辑|张鋆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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