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债权人会议)

民生   2024-10-16 18:06   贵州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黔06破8号   

本院根据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2024)黔0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2024)黔06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1日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1302),网络会议网址为https://ept.jiulaw.cn/leaflet/。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别提示: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搬迁至新址,会议地点为新址碧江区铜兴大道与桃源大道交叉口西南340米(桐达山韵对面)。
特此公告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供稿:民二庭

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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