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中院一周要闻
3.10月22日,铜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春到铜仁中院调研铜仁市“3+6+N”专项机制信息化平台运行情况。
基层法院一周要闻
1. 碧江法院:10月21日,碧江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一位当事人邮寄送来的一面锦旗及一封感谢信。
2. 万山法院:10月21日,万山法院开展“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4. 玉屏法院:10月24日,玉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某等4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案将择期宣判。
9. 德江法院:10月23日,德江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法院故事
“法官,我遇到类似问题再来找您!”
“法官,我遇到类似问题再来找您!”10月17日,在万山区高楼坪乡某村,被告杨某某对朱砂古镇人民法庭庭长刘莹由衷说到。可就在几小时前,被告杨某某还和原告刘某某争辩得面红耳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法院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2018年,杨某某为刘某某承建的乡村路运输砂石,完工后刘某某一直未收到发包方的工程款,自己已垫资付给杨某某18000多元的劳务费,仍差1500元未结清。刘某某与杨某某多次协商未果,杨某某一气之下将自己的面包车堵在刘某某经营餐馆的必经道路上,致使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刘某某经营的餐馆也无法正常营业。在此期间,双方已进行多次调解,但都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杨某某将面包车停在刘某某大门口3个多月后,刘某某无奈起诉至万山法院,要求杨某某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万山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了避免矛盾升级,10月17日,万山法院朱砂古镇人民法庭庭长刘莹带领调解员到现场组织双方调解。一开始杨某某态度很坚决,表示如果刘某某不给付剩余劳务费绝不移车。刘某某也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感到憋屈,自己从发包方未拿到钱,且垫付了大部分工资,杨某某停车堵路影响了餐馆经营,在经济上就更加困难。
虽然该案调解有一定的难度,但进一步了解了双方情况后,刘莹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快速梳理出解决方案。借助调解现场村规民约牌内容,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不仅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还从邻里和睦的角度进行劝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努力,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某将车移走,刘某某也当场支付了拖欠杨某某的劳务费。
调解结束后,刘莹庭长对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某也诚恳地表示接受,并由衷地表示:“法官,我还有两个类似这样的纠纷,以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遇到类似问题再来找您!”
悠悠百姓事,事事非小事。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大都是老百姓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然而每一个“小案”背后却都关乎着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幸福,对每一个当事人来说都是“十万火急”的“大事”。朱砂古镇人民法庭将持续关注“小案”背后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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