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印江法院合水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辖区内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该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正式开庭审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承办法官依法审理该案件。最后陈述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分歧过大,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反复细致地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有理有据地进行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有了较大缓和,最终双方当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就地开展了法治宣讲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针对当地劳务合同纠纷及欠薪等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实践给出了对策建议,有效帮助预防和降低相关法律风险。“巡回审判+法治宣讲”不仅实现了个案就地开庭、庭后调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也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合水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互联互通机制,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新型普法模式,利用“巡回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将司法服务阵地前移到群众“家门口”,变“流动的巡回法庭”为“行走的普法讲堂”,使执法办案变成群众喜闻乐见、明法析理的普法过程,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辐射效应,形成普法“新格局”。2023年,合水法庭先后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被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表彰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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