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公告
民生
2024-10-22 16:35
贵州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拓宽、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促进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为执行局局长固定接访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五)。(一)来访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接受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候访。(二)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有关情况,多人集体来访的,应推选三名代表参加接访。(三)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法院工作秩序。(四)来访人员应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访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五)来访人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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