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最新任命

民生   2024-10-16 06:30   河北  



       为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10月12日,昌黎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会上,宣读了关于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相关人员围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及作用发挥进行了说明和强调,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职尽责提出意见建议。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在新任人民陪审员张婷婷的领誓下,新任人民陪审员紧握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一声声誓言铿锵有力,表达了对法律的忠诚和敬仰,更表达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会后,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基本理论、陪审职责、法律基本知识等方面为人民陪审员展开授课。新任人民陪审员通过上任前“第一课”,切实提升了职业素养和庭审履职能力。

       下一步,昌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小知识:人民陪审员指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人员相对固定,主要由基层推荐、法院审核、人大任命,每届任期五年。

名额: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从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在不低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范围内提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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