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要求,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实施,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促进昌黎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我县环绕京津区位优势,推动蔬菜向设施化、精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着力打造环京津精品蔬菜供应基地和应急保障基地。现将申报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条件公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仅支持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条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合作社补助15万左右、家庭农场补助5万左右。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
三、上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10日下班前送达昌黎县农业农村局411室,逾期不接收。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目前的涉农补贴政策主要有:(1)粮食直接补贴;(2)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3)水稻良种补贴;(4)水稻产业提升行动;(5)小麦良种补贴;(6)小麦高产攻关活动;(7)棉花良种补贴;(8)油菜良种补贴;(9)测土配方施肥补贴;(10)农业机械购置补贴;(1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退耕还林工程补助;(1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15)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16)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17)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政策;(18)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9)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1)农村五保供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