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黎法院发布执行悬赏令
如果您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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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哦!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23)冀0322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涉案标的:215305.5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被执行人赵春,男,1984年4月21日生,汉族,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县五里营村,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8404210056。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春的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将奖励举报人2000元。若通过悬赏执行全部执行到位,奖励10000元给举报人。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孙洪波,男,1976年9月1日生,汉族,住河北省昌黎县荒佃庄镇欧坨村,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609014214。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本院未掌握孙洪波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将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联系电话:0335-7800136、19833512093昌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