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昌黎县城居民将加装燃气安全报警设备,涉及58928户天然气用户

民生   2024-11-03 06:30   河北  



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目前进入招标环节。

  本招标项目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昌审批审字(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1)改造提升58928户城区天然气用户安全设施,加装智能物联网户内燃气安全预警报警设备,对全县城区35000户液化气用户进行加装智能预警报警装置。对5家液化气、天然气场站进行安全技防装置提升。 

2)应用服务器、防火墙等配套工程。 

3)中标单位需确保所安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与建设单位原有的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系统的正常连接,以保证所有终端设备的报警信息能够顺畅的与原平台进行信息传输。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有线通信、无线通信) 甲级资质。3.1.2 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通信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 (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传输与接入、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4 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2)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 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 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来源: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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