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事关燃放烟花爆竹!

民生   2024-12-31 18:49   安徽  



关于禁燃禁放

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绚丽烟花、声声爆竹为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超过人体听觉范围和耐受程度的噪声,同时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短期迅速恶化并危害人体健康。2024年2月10-11日(春节期间),我县受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空气质量大范围污染,有重污染天数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时段长达42小时。据县消防部门统计,2024年2月8日至2月14日短短的7天时间内,我县发生12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件。
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节日,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知悉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为市区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S238省道以东,五宋路以北区域,以及濉溪县濉溪镇;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商场、集贸市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防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湿地等。禁放时间为全年任何时间段内。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

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理念,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过年回乡不购买(不捎带)。

在此,特别提醒返乡的外地朋友们,由于家乡与外地的禁燃禁放政策或许存在差别,为避免无心之失造成违规,回乡期间请不要购买烟花爆竹,也别从外地携带回乡。您的一个小小举动,彰显的是对家乡环境的爱护、对政策法规的尊重。

四、文明过节从我做起。

建议全县广大居民做环保生活的践行者,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年节日,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风尚。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全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机关单位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公告栏、电子屏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学校可以通过环保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全县中小学生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升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共同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文明、健康过节。通过全县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濉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共同携手呵护环境,倡导文明新风。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
提前祝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新年愉快,万事如意!


动动小手,点赞再走

点赞的你好运连连~


点赞

分享

在看

留言


编   辑:张明菊

责   编:李莲萍
总审核:刘冠群


省媒视角下的濉溪丨徽“枫”皖韵——探寻古为今用的解纷“良方”

濉溪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寻味濉溪 | 辣得过瘾,鲜得醉人!没喝这碗汤,濉溪你白来!


声明:凡本微信公众号原创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凡文章中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网络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投稿邮箱:suixinews@163.com

看濉溪
发布权威信息、关注濉溪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努力打造有料、有趣、有温度的舆论宣传平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00015。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