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主办,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指导,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全行业互动交流的平台。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为推动《南京市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直达快享,近期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申报条件、操作流程、具体安排及政策咨询渠道,为企业、市民享受政策提供指引。
着力释放更多住房需求
(牵头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等)
1. 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2. 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
推广“国有资本收旧+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3. 推进房票安置
根据《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宁规划资源发〔2023〕11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4.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10〕2号),允许对规划条件中一般内容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或受委托的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5.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来源: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简称南京房协)1985年成立,是南京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市场交易、经纪中介、物业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拆迁、房屋设计、自管房单位以及房地产产业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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