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纪机构及经纪从业人员:
从即日起,沈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平台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房产类“自媒体”账号登记申报工作,请各机构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善相关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沈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平台(http://shenyfx.ufwl.net/#!/backstage/login),进入企业端账户
二、首页点击“自媒体账号申报”,将本机构自媒体账号及所属人员自媒体账号进行登记,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完成登记申报工作。
注:分支机构(直营门店)可自行登录平台录入机构“自媒体”账号,登录账号为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