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捆绑”设备销售,两械企被重罚!

文摘   2025-01-15 18:01   重庆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7日,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医疗器械销售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案。



2024年10月31日,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医疗器械销售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28.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5月与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联手该科技有限公司向某医院免费投放3台热敏打印机设备供其使用,并要求其每月必须打印一定数量的配套热敏胶片,具有明显的“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主观意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通报指出,免费投放模式下耗材和设备的捆绑或“打包”的形式将可能影响某一市场范围内的公平竞争、排除竞争对手的进入,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无独有偶,在山东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东博*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




2024年6月28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博*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12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栖霞市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山东博*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将检验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免费提供给卫生院使用。经查,该公司2017年7月与卫生院签署《合作合同》,通过约定公司免费向卫生院提供检验设备的方式,获取向卫生院唯一提供该检验设备所需生化检验试剂及耗材的竞争优势。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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