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法律规定,现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希望知情人积极向本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员及其财产线索,法院将根据悬赏金额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56-7624588。各失信被执行人请积极到本院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下一期曝光的有可能就是你!
被执行人:杨兴忠
家庭住址:贵州省石阡县溪口村下柑子坪组
被执行人:代 松
被执行人:张 勇
监制:毛承军 |审核:杨萍 |编辑: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