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14:30—17:30为执行局局长固定接访时间。
二、接访地点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三、来访须知
(一)来访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接受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候访。
(二)来访人员应当事实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有关情况,多人集体来访的,应推选三名代表参加接访。
(三)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法院工作秩序。
(四)来访人员应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访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五)来访人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咨询电话:0856—7623278。
特此公告
石阡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0日
监制:毛承军 |审核:杨萍 |编辑: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