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来临,你们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我们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比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破坏,而且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损害人体健康。
影响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降低空气能见度和可见范围,直接影响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容易引发火灾。秸秆燃烧后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形成火灾,造成经济损失。
破坏土壤结构,浪费资源。焚烧秸秆会造成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破坏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土壤板结,最终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1.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物理性状,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缓冲性能。
2.维持土壤养分平衡,促进微生物生长、繁殖,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提高肥料利用率。
3.增强农田保水抗旱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增加农作物产量。据调查,秸秆还田后第一季作物平均增产5%-10%,第二季后作物平均增产5%。
5.减少因秸秆焚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关注问题。秸秆还田使秸秆中的有机质得到充分的利用,避免了长期以来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安全、火灾等问题,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共创绿色家园,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
二、 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投身到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中,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五、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
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为了寿光的青山绿水,请告诉身边人,践行秸秆、荒草、垃圾禁烧,留住蓝天,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