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检学研”聚焦“一泓清水”!

政务   2024-12-18 18:56   湖北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丹江口市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栾永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出席仪式。鄂豫陕三省五地和北京市检察机关代表,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专家教授参加仪式。



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右)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栾永玉(左)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刘少军与栾永玉代表检校双方签署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法学学术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生态检察实务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正式拉开帷幕。


此次合作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路径,健全“检学研”一体化理论研究格局,加强与法学理论界和教育界交流协作,合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和实效,为十堰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目标、合作内容、运行机制及附则等条款,旨在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关系,促进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理论创新与业务能力提升。协议强调,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互访交流、共建基地、学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根据协议内容,在丹江口市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提供教学实习和就业实践平台。十堰市检察院将依托研究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业务培训基地”,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与合作,共同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此外,双方还将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检察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共同开 展课题攻关,加强科研和调研项目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刘少军与栾永玉为“生态环境检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会上,双方还为“生态环境检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标志着合作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刘少军为专家教授颁授聘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忠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静、武汉大学教授刘长兴、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王清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焦俊峰受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刘少军表示,近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围绕水源地生态保护,探索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积极与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口协作,善于借势借力与高校合作,同陕西、河南等毗邻地区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与襄阳都市圈检察机关开展结对共建,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打造生态检察“十堰样板”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希望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心怀 “上善若水” 之德,手握法律正义之剑,携手共护一泓清水。


栾永玉表示,综合运用好交叉学科视野、思路与平台,能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将继续以建设交叉学科绿色对话窗口为己任,以深入推进跨学科跨领域的深度研究为目标,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创新的思维,助力生态环境司法发展。


携手并进,书写绿色发展新篇章。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展望未来,双方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深化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探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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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编   辑 | 郑旭宴

初   审 | 饶传军

终   审 | 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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