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基础在群众、关键在基层。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提升解决问题能力、畅通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将矛盾解决在问题发生“第一现场”的重要方式。我们开设了“威宁司法枫桥经验”专栏,以每周回顾基层司法所调解动态的方式,学思践悟,读懂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农村建房引纠纷,兔街司法所倾心调解了心结
基本案情:夏某与耿某系兔街镇新升村村民,夏某于2024年3月将自家房屋修建工程承包给耿某,在建房过程中,夏某发现该房屋柱子存在瑕疵,后双方初步协商修补,但在一楼主体房屋修建完成时,发现房屋瑕疵较大,双方私下协商未果。11月1日,双方来到兔街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兔街司法所接到申请后,联合镇派出所前往争议房屋现场进行勘查,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存在的瑕疵及已完成的工程量,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通过释法析理,详细沟通,双方当事人均愿意做出让步。最终,耿某同意补偿夏某修缮房屋费14200元,由夏某自行完成房屋剩余工程量建设。至此,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心得:在调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时,要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不断创新调解方式,让群众有“地方”说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供 稿丨兔街司法所
编 辑丨马智雄
审 核丨周 曼
监 制丨李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