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引纠纷 定分止争助营商

政务   2024-10-30 14:43   贵州  

“感觉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司法所,感谢调解员,尽心尽责为我们解决了纠纷,这面锦旗送给你们,你们辛苦了!”。10月28日,赖某来到威宁自治县司法局海边司法所,赠送了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以此表达对司法所成功调解其纠纷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此前,赖某与易某因位于海边街道公园王府的一处门面转让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果,便向海边司法所寻求帮助。经了解,该争议门面面积约70平方米,转租费用为9800元,双方签订了《门面转让合同》,并约定由转租人易某协助承租人赖某办理相关营业手续。但因该门面的房东在与易某转租前租客签订的合同中部分条款模糊,导致承租人赖某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受阻,易某也未能履行协助办理营业手续的约定,导致门面转让后未实际经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面对这一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及时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向双方解释合同条款及法律后果,将“法、理、情”相结合,依法说理,情理交融,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门面转让合同,易某退还了赖某的转租费。

此次调解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满意的解决方案,也充分展示了海边司法所在处理矛盾纠纷方面的公正高效、严谨细致的办事态度。一面殷红的锦旗、一句真挚的感谢传递的不仅是群众的感激之情,更是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认可。下一步,海边司法所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供 稿丨海边司法所

编 辑丨李海天

审 核丨周   曼

监 制丨李选东

威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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