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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1992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授权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牌,2006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秉承“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理念,坚持师资人才是教学质量的源泉和根本,形成了以“院士-杰青-长江学者”为高峰、以“教育部创新团队和科技部创新团队”为高原的人才师资队伍。学校拥有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其中第一附属医院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省级示范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详细介绍请浏览学校主页(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2024年12月6日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本招聘方案及计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研究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2024年12月9日开始接受报名,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次招聘通过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tcm.edu.cn/zpsys),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回避明示承诺书》(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在报名系统中将填写后的相关承诺书扫描文件上传至“个人简历”一栏,主动报告相关情况。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接收应聘人员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确定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在学校网站(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最迟于部门考核前5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