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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天津市和平区教育教学工作需求,2025年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本公告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公告中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具体参见《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
4.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8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面向天津籍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等,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有英语等级要求时,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100分及以上成绩单。
7.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 2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https://www.tjtalents.com.cn/
https://www.tjrc.com.cn/
https://www.tjhp.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和缴费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6:00至2024年 12月16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12月9日16:00至2024年12月17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9日16:00至2024年12月18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19日14: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报名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