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11月1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静安区、虹口区、闵行区、松江区,四区分别组织召开了督察汇报动员会。
静安区
11月18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静安区工作动员汇报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刘晓涛就做好督察工作作动员讲话,督察组副组长潘毅峻对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委书记于勇作了表态发言,并代表区委、区政府向督察组汇报了上一轮市环保督察以来静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翟磊主持。
潘毅峻对此次督察的具体安排进行了部署。他表示,做好此次例行督察是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与静安区委、区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共同落实好动员部署、访谈下沉督察和梳理分析等三个阶段的总体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他要求静安区全力配合好督察组工作,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坚持边督边改、做好舆论引导、提供必要保障,并进一步严明了督察工作纪律。
虹口区
11月18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虹口区。虹口区组织召开了督察动员汇报会。
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曹卫东、副组长顾登妹,虹口区区委书记李谦,区委副书记、区长吕鸣出席会议。
曹卫东对督察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区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要认真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意识;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督察任务,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闵行区
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闵行区,开展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11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督察汇报动员会。
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赵惠琴、副组长张伟东,闵行区委书记陈宇剑,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华文出席会议。
赵惠琴对督察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作了部署,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要认真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意识。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督察任务,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本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市级和区级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00至17:30。
松江区
11月18日,上海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松江区,松江区组织召开督察汇报动员会。督察组组长李余涛通报了督察工作计划安排,并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副组长徐伟林出席会议,区委书记王华杰作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松江区工作汇报,并表态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汝青、区政协主席刘其龙出席会议。
徐伟林就松江区做好督察配合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提出了要求。
王华杰指出,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切实保障。要坚持狠抓落实,确保督察问题即知即改、力行整改,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松江。
上海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松江区领导时建英、竺晓忠、陈晓军、周诚、朱大章、刘福升、顾建斌、王晔、龚侃侃、叶文娣、陶明、陈昌、皇甫长城、孙伟,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经开区、佘山度假区松江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属国企以及驻松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上海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4年11月18日-12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1-37737089,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62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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