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点】气体灭火控制器蓄电池组工作时间
文摘
2024-12-27 00:01
天津
4.3.5.1 气体灭火控制器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气体灭火控制器误动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气体灭火控制器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8h后,在启动状态下连续工作30min。b)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其间应保证系统可靠启动。三《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XF61-20106.2.1 控制装置的供电应采用互相独立的主、备两种电源,并可自动切换供电。当采用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时,其容量应满足在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的用电量,且在24h内,应保证至少一个区域发生火灾时系统能可靠地动作。主、备电源均应有工作状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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