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随着消防设施操作员改革的不断进行,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复考也提上了日程,本文通过介绍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讲师需要具备的条件,从而为广大高级考生选择高级培训学校和高级讲师指明方向。
一、具备教师上岗资格证和中级以上职称。
a)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
7.2.2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理论教员,其学历和技能水平不应低于表2要求。
四、受聘于具备高级资质的消防培训学校,具备5年以上授课经验。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
7.2.1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教员应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者取得相应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资格,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
注:学校资质为高级可开设初中高级课程,学校资质为中级可开设初中级课程,学校资质为初级可开设初级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