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周期

文摘   2025-01-01 22:00   天津  

一《天津市民用建筑电气装置消防安全检测技术规程》DB/T29-59-2024

3.0.4 电气装置消防安全检测的检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半年度进行一次检测。

2 非上述规定的其他场所,应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测。

3 举办重大活动的临时用电场所,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

二《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35号

第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半年对电器产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技术检测。

三《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DB12/T916-2019
6.3.12.4 单位应每半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器产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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