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点】报警阀耐火性能

文摘   2025-01-30 12:34   天津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GB5135.2-2003

4.20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湿式报警阀,按5.11的规定进行试验,充满水的阀体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阀瓣应能自由打开,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GB5135.4-2003

4.13 耐火性能

使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阀体和阀盖时,充满水的干式报警阀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GB5135.5-2018

6.17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雨淋报警阀,按7.12的规定进行试验,充满水的雨淋报警阀应能承受温度不低于800℃的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min,应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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