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
——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迫切需要敢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越是在这个关键时刻,越需要组织撑腰鼓劲,增强干部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激励干部勇当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实干家。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干部存在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的心理,担心“洗碗越多,摔碗越多”,怕触及矛盾引火烧身,怕得罪人被举报诬告,怕动辄被追责问责;有的地方问责泛化,简单把追责问责当作推进工作的主要方式;有的没有精准把握问责尺度,“三个区分开来”没有很好地具体落到实处。干部心怀过重的思想包袱与心理负担,难免捆住担当作为的手脚,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局面。要正确对待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细化减责免责的条件和情形,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分析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因素,区分干部是出以公心还是缘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同时要优化改造工作程序,健全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形成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减责免责工作合力。
宽容失误、减责免责不是搞纪律“松绑”。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滥用政策,防止当“老好人”,故意包庇纵容违纪违法干部等问题。既鼓励支持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又严肃查处明知故犯、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干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起来。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阳光下用权,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初审 | 冯宇晨
复审 | 辛 宇
终审 | 孙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