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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值得写入中国司法史的传票。
传票的发出单位是湖南汨罗市人民法院,而受传唤人是李湘岳,被传唤事由是开庭。
传票签发1990年11月30日下午2时。
通知开庭时间是:1990年12月4日上午8:30.
这在今天看来当然是份司空见惯的传票,但又有点特殊,因为受传唤人是李湘岳的住址是:市政府大院。
是的,李湘岳是时任湖南汨罗市人民政府市长,现法院竟然给市长送达传票,而且传唤的是市长本人到下辖的县法院开庭,这真是胆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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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行政确权纠纷。
湖南汨罗市黄柏镇先锋村因土地确权及补偿款分配不服县政府处理决定,起诉到法院。
于是就有了这张传票。
说起来,汨罗法院行政审判庭也有其特别之处。早在1986年10月,《行政诉讼法》还没有出台时,汨罗法院就开历史先河、成立了全国法院第一个行政审判庭,专职审理“永远是政府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一个县法院的行政法官竟然敢给市长下传票,而且让市长大人亲自出庭,不用说是34年前,就是放在今天也是特大新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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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岳当时在外出差,自然是政府办代收了传票。
收到传票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立即打电话到法院询问情况。
问的当然是法院的院长。
听说自己的下属给自己捅了这么大的篓子,院长当场发了脾气,认为不能给市长下传票。
但传票已经发出,即便收回,能挽回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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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欣慰的是,得知法院给自己发传票一事的李湘岳,出差回来后不但没生气,反而鼓励法院办案人员:“你们依法办案就是”。
随后,市长与行政庭工作人员一起到黄柏乡处理土地问题,乡政府当即把土地补偿款全部发还给了先锋村村民。
这起行政案件未开庭就结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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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汨罗市长李湘岳或许是新中国第一位收到行政诉讼应诉传票的市长。
因为湖南高院资料显示,一年后的1991年10月,湖南浏阳县时任县长谭仲池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成为全国第一位行政诉讼案中出庭应诉的县长。
这个“新闻”在当时轰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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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了李湘岳的资料。
1957年生。
1978年7月考入湘潭大学历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1990年任汨罗市长。
后任岳阳楼区区委书记。
2017年从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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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如果不是78级,不是那个年代的人,或许这事放在今天都不是件小事。
你让市长丢面子,那你法院还要不要接受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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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周铁军接棒成为汨罗法院行政庭第二代“掌门人”。
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很多领导认为收到传票没面子,不服气,对立性强,不愿意出庭应诉。我们有过因判了行政机关败诉,院长被训话的“教训”;有过因受理了原告起诉,而被行政单位质问的尴尬;有过受理行政案件要请示报批的“土政策”困扰。”
周铁军说,在汨罗法院某段时间,曾有法官调侃说,“受理一个行政案件不比审理一个行政案件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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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30年前的往事,我们知道中国的行政审判一路走来,确实不容易,除了法律制度的发展,更多还是靠行政法官的担当和情怀。
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好的行政法官真是社会之福、民众之幸、法治之喜。
注:本文资料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