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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金监总局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以下简称《主业办法》),明确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向债务人及其利害关系方转让资产。2022年《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中第六条明确:银行第一次转让不良资产以及AMC后续转让不良资产,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将该资产打折转让给原债务人或者是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这也意味着,作为AMC的直接监管层金监总局和财政部已经对不良资产受让人做出统一指示。此外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给《关于禁止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变相买卖判决书行为的建议》答复中表示:从严限制金融不良债权受让主体,严禁债务人极其关联人回购自身不良资产。据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相关监管规则也将参照金监总局发布的《主业办法》指导原则于近日发布。那么这部对不良资产影响重大的《主业办法》与原监管规定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何影响?长城资产进行了深度解读,供业界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