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清镇市中心的四座人行天桥修缮完毕

政务   2024-11-08 16:12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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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检察

11月4日,清镇市检察院联合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桥施工方、设计方等多家单位,对清镇市云岭中路、红枫大街4座人行天桥进行二次回访。人行天桥原存在的踏板、护板、梁体、连接焊点等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更换、整修,桥体焕然一新,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这么久了,人行天桥终于整好了,这是真的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现在路过天桥,安全有了保障,是彻底放心了”,路过中环国际人行天桥的市民高兴地说道。

2023年8月23日,清镇市检察院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时发现,清镇市云岭中路、红枫街4座钢结构人行天桥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锈蚀穿孔、踏板破损等问题,其中,云站路处人行天桥踏板破损、锈蚀最为严重,梁体多处生锈鼓包,部分固定柱已腐蚀掏空,桥面连续破洞最严重处长达75厘米,宽5厘米。

该桥位于清镇市中心,附近有“清镇市第一农贸市场”“第一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通行人流量最大,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该安全问题,清镇市检察院于2024年1月4日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到期后,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对人行天桥进行科学检测、专业修缮,人行天桥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清镇检察院于4月22日向南明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4座天桥安全质量、结构性能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商制定修缮方案。8月26日,人行天桥修缮完工后,清镇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验收,现场指出天桥维修后围栏缝隙过宽,未成年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基本解决,同意检察机关结案。行政机关现场表示,将立即联系施工方调整围栏缝隙,4座人行天桥安全结构性能重新完成检测后,将邀请清镇市检察院和施工方等单位再次进行回访、验收。

案件办理期间,行政机关共修复人行天桥面板、纵梁、横梁等结构物29处1535㎡,断裂缺失17处、锈蚀孔45处、脱焊51处,对11条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桥梁30座,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1处,排查道路70条及其附属设施300余处,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81处,其中修复窨井盖4500座,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01份。

下步,清镇市检察院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理念和指示要求,坚持“为民办实事、敢啃硬骨头”,以“诉”为载体履行监督本职、强化监督效果、确认公益诉讼司法价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编辑 | 陆玉龙
          文字 | 王明娅、王慧
一审 | 何厚能
二审 | 况   祥
监制 | 安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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