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横店影视城明清宫苑景区《八旗马战》演出团队,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明清宫苑景区《八旗马战》演出团队;游客骑马体验(收费)和剧组拍摄用马、娱乐观赏骑马、节目演出用马等,需要另外向景区每年支付项目租赁费用。合作期为1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5日)。
2.2演出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苑景区内。
2.3质量要求:合格(详情见招标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允许经营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3.2竞标人应是具备项目执行经验,承接过相关项目的公司。
3.3竞标人要按需方提供的标准、要求,在参加竞标时携带相关演员模卡以及视频资料。
3.4为保证合同期内的正常演出,中标方必须有足够的表演人员以及马匹,以防意外的发生而影响正常演出。
3.5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以后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
3.7投标时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8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伍万元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单位名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376671536604
开户行:中国银行横店支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1日17时前。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梦幻谷小白楼艺术团行政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15924230403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郭先生 15925990828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13605723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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