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新建项目集装箱采购安装工程。
2.2工程概况:5.2*2.9*3.3米淋浴房2个、9.4*2.9*3.3米厕所1个、14*2.6*2.7米办公室2个、9.6*3*2.7米小型宠物集装箱1个,具体详招标清单。
2.3项目地点:梦泉谷景区内。
2.4供货期限:收到招标人下单指令后30日历天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保证采用符合中国国家和生产厂家标准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所供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另外,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质量、技术标准达到或者超过ISO9001标准,且同时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行业部颁标准(如3C认证等),同时满足招标方项目实际需求。
2.6质保期限:伍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在经营招标产品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于2024年11月13日起按以下方式自行下载资料;
4.1.1从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uPcPuilfI-GgBYM3ZMebA 提取码: 1234) 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版。
4.1.2 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中搜索工程名称,在下方下载招标附件。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从百度网盘或招标采购导航网附件中下载,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时,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大楼五楼20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邮 编:322118
联系人:许女士 15105790710
邮 箱:xuliuyin@hengdianworld.com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13605723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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