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设立平价药柜 减轻群众负担

文摘   2024-09-27 18:56   青海  

      今年来,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市场“购药贵”的问题,最大限度还利于民,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积极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医保药品价格监督、维护药品价格秩序鼓励引导全县药品零售药店在药品价格市场调节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全面设立“平价药品专柜”,方便群众日常用药,群众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

      引导药店履行社会责任。结合门源县常用药品零售情况,明确任务目标,开展平价药柜建设推进工作,现场走访并征询药店负责人意见,了解平价药柜设置中的困难和障碍,及时沟通并合理解决问题。同时,引导药店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日常用药整理平价药品目录,并要求药店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区域显眼处划定平价药柜区域或制作平价药柜,方便顾客选购。

      优化药店零售药品品种设置。科学指导药店根据实际情况优化低价药品品种,进一步扩大呼吸道类、清热解毒类、胃肠道类等药品覆盖面,要求全县药店对进入平价药柜的药品按原市场价进行下调,以亲民、惠民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目前,全县67家药店全部完成设置任务,平价药柜实现了全覆盖,每个药店纳入平价药柜的常用低价药品数量为10—20个不等,涵盖呼吸道类、消热解毒类、助消化类等常用药品,极大提高群众购药选择权,减轻了群众负担。

      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服务民生。因群众对医学知识了解不深入,购药群众容易在用药方面出现盲点和误区,通过优化平价药柜设置,鼓励药店引导群众用药习惯,介绍更多价格便宜且药效好的药品,能更好地启发群众合理用药,极大提升群众购药用药的体验感、获得感、安全感。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持续开展平价药品的抽样检查和日常监管,防止低价药柜形同虚设,或发生“低价不低”、“低价无货”等情况,进一步提升平价药品专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及影响力,形成政、企、社三方同心同力的良好局面。

撰稿:综合办

编辑:黄尼玛措

审核:李苏红

终审:靳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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