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北州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市监办〔2019〕119号)要求,现将门源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靳正仁
派出机构:门源县青石嘴市场监督管理所、门源县浩门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门源县浩门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门源县东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传销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70-8612400 0970-8611998
四、执法事项明细和执法人员名录见附件
附件:1.门源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 2021版;
2.《青海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版);
4.青海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
5.执法人员名录。
撰稿:法制科/马云霞
编辑:黄尼玛措
审核:李苏红
终审:靳正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