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青海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告。
门源康佑大药房,注册地址门源县浩门镇外环北路花海中央城A11号楼1层A11-05.06号,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法定代表人陈文红,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李振华,经营方式零售单体。九月份新开办企业。
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利康大药房,原法定代表人陈福林变更为赵承斌,其他核准事项不变。
门源县浩门阳光药店,原法定代表人叶艳变更为车海燕,其他核准事项不变。
青海省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爱民医药超市,原企业负责人马英春变更为马淑娟,其他核准事项不变。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